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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报讯 (记者 张媛)一公司租了北京理工大学(简称北理工)的屋宇之后“消散”,代办商索万星为此丧失了2万元,他以为学校应承当损失,便以持续分布不利于学校的舆论威胁,向校方索要国民币50万元。

  前日,索万星因犯巧取豪夺罪,终审获刑3年半。

  被告人

  自编网帖辱骂学校

  2007年4月lv官網,索万星成为租赁北理工房屋的北京一公司产品的代理商,并缴纳了2万元署理费。一个月后,因该公司涉嫌冒用学校名义虚伪宣扬,被学校解除租赁关联。

  索万星称,因找不到该公司,便屡次接洽北理工lv皮夾,请求抵偿。未果后,他又自编内容,在多家网站发帖,辱骂学校领导。同时,还“随口”提出50万元“封口费”。

  证人

  多名校引导接骚扰电话

  北理工捍卫处处长称,学校有关负责人曾告知索万星,学校与该公司是租赁关系,索的损失与学校无关lv名牌包包特價館光臨。后来,索便以打电话、写信、在网上发帖子等方法毁谤学校及领导。2010年3月,索万星打电话称lv旗艦店,想要结束骚扰就要给其50万元。

  北理工一位副校长证言lv蜜語包包,自2007年5月开端,有人在网上对学校进行攻打。多位校领导及校办,均收到了一名自称索万星男子的漫骂电话和函件。

  法院

  被告人假维权真要挟

  法院认为,索万星本可通过合法道路保护权利,但其却多次以继承散布相关言论相要挟,向学校索要人民币50万元。固然他一方面说这是“随口”一说,可另一方面又说是为其同样遭遇损失的十多名代理商索要,但不能供给代理商的相干信息,其行为裸露出他借维权之名,要挟北理工的主观心态。

  前日,一中院作出终审宣判。

  ■ 追访

  拒不认罪体谅书“作废”

  据懂得,案件审理期间,索万星的辩解人曾经提交过一份北理工内部收据及原谅看法,显示学校已对被告人索万星的行动表现谅解。

  法院认为,这些证据都只是对案件事实的细化跟弥补,与检方证据并无实质差别,北理工的谅解意见是在索万星真挚悔悟的基本上出具的。但鉴于索万星当庭又拒不认罪,因而法庭采用公诉人的质证意见,对该份谅解不予采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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