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旧报纸记录清代酷刑人贩先站木笼再被处死
1900年出版的《新闻报》

旧报纸记录清代酷刑人贩先站木笼再被处死
官府派人抓到了一名姓张的人贩子,下令将张某关进木笼抬到大巷上示众,以儆效尤。

  据先容,“站木笼”又称破枷,是清代刑罚之一。这种特制的木笼上端是枷,卡住犯人的脖子;犯人脚下可垫多少块砖,抽去若干砖块,能够决议犯人受刑的轻重和苟延生命的是非,有的犯人就这样被活活吊死。

  据湖北省档案馆流露,清代《消息报》于1893年2月17日创刊于上海,售价12文。该报是研讨清代报纸的发展、演化跟近代报业史的第一手材料。

  《站毙拐犯》的粗心是:当时福建厦门的人贩子无比猖狂,简直天天都会产生拐卖人口事件。官府派人抓到了一名姓张的人贩子,下令将张某关进木笼抬到大街上示众,以儆效尤。因为厦门共有18保(1000户为1保),每保站1天,必需站满18蠢才被处以极刑。“有此严办,尔后拐风或可少息焉”。

  郭志刚是武汉一家出版社的编纂,家中珍藏了不少老报纸,其中包含这份《新闻报》。前未几,他看到本地一则新闻称,全国最大贩婴案在汉公审,女主犯被判正法刑。他翻阅家中的藏品发明,1900年12月2日,《新闻报》也登载了一条名为《站毙拐犯》的新闻。

  荆楚网新闻 (楚天都市报) (记者黄珍通信员郭璋实习生贵人溪)清代的人贩子被捉拿归案后,不是直接处以逝世刑,而是先罚站木笼示众后才被处死。这条新闻刊登在1900年出版的《新闻报》上,昨日,记者在武汉一市民家中看到了这份已经泛黄了的报纸。

  湖北九通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贻荪以为,清代处于封建社会后期,社会抵触凸起,统治者在政治、思维上采用高压统治,制订的律法、刑罚都十分残酷,站木笼就是其中的一种严刑。古代则履行“宽严相济”的刑事政策,撤消了酷刑,量罚更标准,适应时期提高的请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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